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谋取非法利益;有的不法分子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货居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维护和稳定疫情防控物资市场,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惩治市场违法行为。
前不久,泸西市监局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查获×××卫生室、×××药店哄抬价格销售酒精、口罩案。据调查,两名当事人将国家价格法规置之度外,将疫情防控期间紧缺的酒精、口罩等物资坐地涨价、借机生财,带来较坏社会影响。泸西市监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条款,对两名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近日,泸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旧城镇“×××店”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口罩时,要求进店消费者消费满38元,才能购口罩5个。其行为违背了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泸西市监局依据《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在此,泸西市监局提醒广大商家,疫情防控期间,任何经营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身试法者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