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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互助互补 共商共建共享 弥勒泸西两市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弥泸一体化”发展工作沟通协调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
2020年4月15日,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会同泸西分局,在弥勒分局会议室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弥泸一体化”发展合作沟通协调会,两局党政班子和中层干部实地考察了弥勒市甸溪河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就如何高效高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弥泸一体化”进行了沟通协调,达成了发展合作共识。
会议认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弥泸一体化”是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提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生态靓州发展思路,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泸西分局充分发挥两县市生态环境优势,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区域局限,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两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构建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发展格局,有利于推进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打造红河州北部经济增长极、推动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会议指出,双方近年来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执法、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交流合作上均取得积极成效,在生态文明创建、监测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上已取得较大突破。就存在的环境空气质量臭氧超标、污普工作动态更新、项目申报难、企业监管难等共性问题,双方要秉持隔界不隔心,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市县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格局,确保两县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努力成为滇中和红河州保护优先的样板区、发展优化的先行区、治污有效的示范区。
会议决定,一是要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弥泸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研究制定符合双方实际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快推进方案尽快落实;二是要建立沟通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各科室、站、队要加强协调对接,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污染防治及执法监管,每季度轮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双方上次商讨合作事宜推进情况,并对相关合作计划进行修订;三是要建立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制定监测计划,对跨境断面定期开展联合监测,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跨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行为;四是要积极探索开展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共同研究提出项目申报计划,联合住建部门积极组织争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联合水务部门推动珠江流域南盘江支流弥泸段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争项目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有序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一弘碧水呵护泸弥,一江清水流出弥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