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西县在充分延续“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出台实施《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对参保人员给予被征地补助,切实增强被征地农民获得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自2016年被确定为“云南省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试点”以来,按照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3亩的被征地农民每人享受3万元的参保补助金(每年补助2000元,补助15年)政策标准,全县共计补助资金3900余万元,惠及4189名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