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之间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断提高教育矫正效率,午街铺镇推行“1+2+2+N”小组学习法,推动社区矫正实现“两升两降”。
“1+2+2+N”小组学习法:
“1”,即实行组长负责“领学”,解决“谁来教”的问题。午街铺坚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3至5人的标准,由社区矫正对象自愿结伴建立社区矫正学习小组,由组员共同推选一名组长。组长既是“老师”又是“管理员”,在自己学深悟透的前提下,负责督促、组织和指导组员学习,定期检查组员学习笔记,按时向司法所汇报学习情况。
“2”,即学习法律法规和道德常识,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午街铺司法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将法律法规和道德常识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小组学习主要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定时在“法治午街”微信群发布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督促各小组按时完成当月的学习任务。
“2”,即采用微信分散指导和现场集中学习两种方式,解决“怎么学”的问题。为不影响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的生产生活,各小组组长在组织、指导和督促组员学习时,坚持以电话和微信分散指导方式为主,现场集中学习为辅。组员居住地分散、不便于集中的小组,由组长通过电话或微信原文通读学习内容,组员认真聆听学习。组员居住地较为集中、条件较好的小组,可由组长召集组员集中学习。对文盲、半文盲的组员由组长采用原文通读加词义解释的方式进行辅导。在确保组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各组可根据组员作息情况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努力提高学习效率。
“N”,即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学,解决“共同进步”的问题。自开展小组学习以来,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意识明显提升,教育矫正质量明显提高,助推全镇社区矫正实现“两升两降”。
“两升”:一是身份意识明显提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意识明显转变,对自己是一名正在社区“服刑”的“罪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遵守社区“服刑”纪律,积极主动矫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习惯,才能“华丽转身”成为一名合格公民。二是学习意识明显提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克服了厌学、怕学的心理障碍,彻底丢掉了学习进取心不足、矫正意识不强的坏思想,自觉养成主动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的良好习惯。
“两降”:一是违规违纪率明显下降。通过小组学习,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悔罪意识、纪律意识,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违纪率明显下降,从最初的1%下降到0.5%。二是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通过小组强化学习,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和行为习惯明显转变,总体矫正质量迈上新台阶,未发现重新犯罪情况。
目前,全镇11个村委会建立社区矫正学习小组14个,开展小组学习活动30余次,学习法律法规及道德常识20余条/篇,参学社区矫正对象达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