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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街铺镇运用“4341”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泸西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平安午街”建设迈上新台阶,午街铺镇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思路,探索运用“4341”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

“4”,即四排查。一是村小组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一天一排查;二是村委会统筹、汇总、研判全村矛盾纠纷情况,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一周一排查;三是镇属各中心、办、所结合职能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半月一排查;四是在镇党委领导下,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盲区。

“3”,即三报告。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及时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党委、政府及时研判并集中力量化解,化解不了的,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各类矛盾纠纷要精准上报,明确属于各中心、办、所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分流到指定的业务部门。其他矛盾纠纷上报司法所,由司法所联合或指定村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化解;总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每月一报。各中心、办、所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一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汇总后上报县综治中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上报司法所,由司法所汇总后上报县司法局。

“4”,即四调解。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简单矛盾纠纷由村小组负责化解;一般矛盾纠纷或经村小组全力化解仍不成功的矛盾纠纷,提请村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化解;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村级无法化解的,明确属于中心、办、所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提请镇综治中心分流办理。其他矛盾纠纷提请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化解;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化解。严防纠纷矛盾进一步扩大、激化。

“1”,即按时回访。对已经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预防并及时化解次生矛盾。对于未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了解当前化解进程及稳控情况,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2021年,全镇各部门受理矛盾纠纷157件,成功调解152件,调解成功率97%,未调解成功引入其他渠道5件,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州越级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