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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关于采用EPC+O模式对大水塘集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的招商公告

来源:泸西县午街铺镇 发布日期:2023-04-13 浏览次数:

午街铺镇大水塘集贸市场地处午街铺镇大水塘村委会,是泸西县的最南门,地处泸西、弥勒交界处,周边村落密布,人口密集,是一个初具规模的集市,具有弥泸一体化发展的前沿区位优势,是周边农副产品运销的集散地。

为切实改变大水塘村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为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的现代化农贸市场。经中共午街铺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报经2022年12月14日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午街铺镇人民政府采取EPC+O模式对大水塘集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水塘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午街铺镇大水塘村委会

三、项目合作模式采取EPC+O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对午街铺镇大水塘集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水塘集贸市场规划占地面积约20亩(含公共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搭建重钢结构大棚、新建产品销售台、铺设污水管网、配套消防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设备等。

五、建设时限共计180天(预计2023年3月1日开工建设)

六、报名条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条件本项目投资方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能保证大水塘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后有效、稳定、可靠运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2022年12月20日——31日,每天上午9:00—17:00。地址: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办公楼2—5室。咨询电话:0873-6981075或1*******770

(三)报名方式

1. 意向投资单位报名后须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诚意金人民币100万元,若投资人最终确定为投资方,则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资人未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则由招商人7日内全额退还(期间不计算利息)。

2. 意向投资单位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最终投资方需须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自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7日内另需再交纳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合计交纳3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 最终投资方履约保证金(共计300万元)退款,于工程完成80%时(由监理方出具工程进度表)返还200万元,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于正式投入运营时返还剩余100万元。

4. 诚意金、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泸西县午街铺镇财政所,帐号:3700029936462012,汇入行:泸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舞街信用社。时限: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1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17:00。

七、其他事项

(一)投资人均可自行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踏勘,考察费用自行承担。

(二)有意向的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均可报名,报名人数不限,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该报名者即确定为投资人;报名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由招商人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评审方案选定投资人。

(三)最终投资方确定后,由招商单位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四)有意向的投资人需在2023年2月7日前完成现场踏勘和制定建设方案提交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2月25日前组织方案评审,评审通过后经过双方投资收益商议,最终确定投资方,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五)若投资人最终确定为投资方后,7日内不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最终投资方资格,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若投资人最终确定为投资方且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但以不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其交纳的诚意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