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117号)。现将转办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办材料。
受理编号:DYN202105060051。
举报内容:“红河州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城子村某居民生活垃圾和厕所废水直排中大河。”的问题。
针对举报内容,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利局和永宁乡人民政府,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认真对照转办问题内容,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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