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转办件D2YN202105010029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举报内容“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益谷村委会山白村的生猪养殖场(规模约300头)异味严重扰民。”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涉及的生猪养猪场为泸西县白水原技养殖场,负责人为周海兵,该养殖场位于白水镇益谷村委会山白小组村,始建于2003年,主要从事小猪繁殖及生猪饲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养殖场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03年至今,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场占地面积约1200余平方米,共3栋猪舍,其中1栋有8间保育室、10套产床),1栋母猪舍、1栋肥猪舍,现存栏生猪生猪240余头(母猪20余头、育肥猪150余头、仔猪70余头)。一是养猪场附近居民建筑核实情况。该养殖场建设时附近只有一家住户,目前,养殖场东面为群众生产用地,东南面为群众拆后的空地,西、南两面路边(道路为3米左右)及北面为群众居住区。二是污染源核实情况。经排查,该养殖场东南面(大门口)空地有粪类堆放,为山白小组村民周少堂堆放,其养殖场也倾倒了部分,堆放的粪类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养殖场内卫生清洗不及时;育肥猪圈舍抽风为侧式,抽风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调查结论:举报内容属实。
三、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5月4日前对圈舍顶部用坚式抽风口进行封堵(已完成);二是2021年5月8日前,要求周少堂和该养殖场负责人对东南面(大门口)空地的粪堆进行清理,并拉土回填;三是对养殖场产生的猪粪进行一日一清,及时对粪池沉积物拉运清理;四是2021年6月30日前,对可出售的育肥猪及时销售,降低养殖密度,出售后不再养殖育肥猪,减少粪便量、减少异味;五是定期、不定期对养殖场圈舍清洗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