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我国人口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县10余年前开发的中低层商品房基本均为配备电梯。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业主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意愿比较强烈,旧楼改造加装电梯,但因加装电梯涉及规划、住建、应急等多个部门,如何办理?多少比例业主同意可以实施?我县尚无明确政策,导致至今我县尚无一个小区、一个单元实现电梯加装。建议规划、住建等部门针对我县老旧小区中电梯加装事宜出台相应政策文件,明确加装电梯办理手续。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第3.4.2条规定,优先对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有出资意愿的小区实施改造,并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才能将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第4.3.1条,加装电梯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优先考虑4层(含)以上9层(不含)以下住宅,3层(含)以下住宅,不宜加装电梯。二是对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安装电梯的居民楼,加装电梯。加装的电梯原则上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外挂的方式,不应影响原有建筑的结构安全。三是应合理避让地下管线,保证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四是应充分考虑应急通道、电力配置等影响安全因素,适当考虑采光、通风和噪声对本单元业主的直接影响。五是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六是应满足结构安全、消防、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尚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但就我县目前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来看,大部分老旧小区因存在专项规划设计报批、消防通道设置、采光等问题,均不宜加装电梯。下一步,我局计划将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小区进行改造,将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