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城区行道树虫害防治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对“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进行发展规划,如在阿庐文化广场、石龙广场、景区等地方,分时、分段划定摆摊区域,低价收取摊位费,鼓励和推动“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二是完善机制,形成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加强管理,县扫黑办、城管、公安、消防、市监等单位组建联合执法小组,避免欺行霸市、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漫天要价、堵塞消防通道产生火灾隐患、售卖劣质有害人体的商品等违法现象。三是配套完善阿庐古洞等景区夜间夜场观赏景观照明,鼓励具有文化内涵的传统产品,向游客展示像烧洋芋等具有泸西特色的风土人情,大力提升泸西知名度。把地摊、夜市打造成为泸西的招牌和名片,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一个新的“生计”。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姚红章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为鼓励和推动我县“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1号文件)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泸西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泸西县加强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泸政办通〔2023〕66号文件印发实施。同时,本着“合理规划、有序经营”原则,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了静馨苑片区、湿地公园片区等10个临时摊区,并按照临时占道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占道费,对城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申请进入临时摊区的,还优先安排摊位,相关费用做到能免则免、应免尽免,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地摊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二、方案印发实施后,城管、市监、卫健、公安、环保、工信、文旅、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主动履职,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清查、制止违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其他违法抗法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还组建了巡查队伍,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指导督促商贩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及餐饮废水的收运处置工作,做到摊走地净、污水不乱排。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发力,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县地摊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我局通过市场化运作,对路灯管理维护工作实行精细的考核管理,保证亮灯率,有效保障了县城区所有街路及公共区域的照明效果。同时,中枢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切实解放思想、统筹谋划,立足全县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基础设施等具体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地摊经济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升级,引进和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力求打造一批示范性好、带动性强的地摊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让泸西县城更有“烟火气”。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