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01-02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泸西县应急管理局严格对照《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泸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稳定。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底,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受伤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42%,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25%,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66%。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两个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占50%。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可控。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州县各级党委依法治省、治州和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扩大宣传力度,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执法部门职能职责

1. 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梳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难点痛点堵点”,研究制定《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修改完善《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执法“五张清单”》,对检察院送达的2份检察建议进行核实、整改落实、答复。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推行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互联网+执法”等线上执法。积极参与省州应急管理部门及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报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均被评查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 全面履职,推进“放管服”改革。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局权责清单,主动公开权责清单375项和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领域公开目录39项。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办理行政许可案件45件,行政处罚25件,行政检查221次。

3. 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运用全过程执法文书,对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记录;按照《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求,完善法制审核程序,2023年共办理法制审核25件;同时按照“谁办理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并在国家信用信息公开平台上定期公示相关办理内容。

4.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泸西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全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严格确定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执法问题及时发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年按要求制定开展了2项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和2项部门双随机检查计划,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4. 依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公告公示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我局未制定、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5.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机制,建立健全申请人“好差评”评议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机制

1.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安全生产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此,我局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听证。

2.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逐步提升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3. 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4. 切实执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全面建立包括法制处成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从事的民事经济活动全部经法律顾问审查,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同赵振钦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钦律师签订相关合同,2023年,法律顾问对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1次,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用的情况”。

5. 严格决策后评估及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推行决策后评估,并试行第三方评估。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要求。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无法外施权情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有力、有效。

2.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操作流程文本,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4.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信息化、行政执法行为信息化记录、行政执法网上服务和行政执法活动数字化监督。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建立非强制执法工作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行柔性化执法,使行政管理做到为民、便民,有效减少民众对执法的抵触情绪。

5.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泸西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全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严格确定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执法问题及时发现。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企业评执法”活动,杜绝干扰企业投资与经营的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6.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审核行政管理人员资格,建立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中及时公开、集体讨论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严格兑现做出的政策承诺。积极落实并定期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诚信管理情况。

2.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3. 加强行政监督。定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健全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严格审核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得当、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罚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4.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

5.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泸西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探索推进政府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共编制基本目录39个。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局办公室和执法队积极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有效性标注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6.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执行《泸西县行政问责规定》,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加强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者危害安全生产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有力,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对行政调解范围、机制和程序等作出规范。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依法实施,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4.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动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完善信访程序。完善信访事项审查机制,受理范围明确。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诉访分流引导,以确保信访办案质量。2023年以来,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信访件1件,都对信访人进行了答复处理,办理结果得到一致认可。

(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纳入用人标准。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影响工作的调离岗位。

2.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规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每年至少开展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系统、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的法律法规“安康怀”知识竞赛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全面加强依法治安,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3. 注重法治实践培养。建立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无违法情形。

(七)本质安全不断提升

1. 强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我县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月排查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平台制、奖惩激励机制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2. 积极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对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单位必须限期补办,对顶着不办的必须停产整顿,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对没有履行“三同时”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 强化服务意识。继续树立服务意识,实行首查不罚、累犯重罚制,开展“政府买单”聘请专家,免费性、服务性检查排查;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实现了行政审批提速;召开各类协调专题会议,通过首查不罚制的实施,许多企业转变了观念,由过去的抵触情绪到主动邀请我局上门检查、指导、培训,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服务管理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对照《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要求,开拓新思路,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政府的法制化进程。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普法工作等多方面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努力开创全县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利用律师专业人才优势,加强安监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基本完成网格覆盖、责任明晰、智能精准、监管严密、公正透明、便民利企的执法体系。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衔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执法专项督查。优化政务服务功能,落实“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措施,持续开展“减政便民”、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行动。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和联合监管相融合的监管模式。加大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执法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能力。

七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事故查处、联合惩戒、风险预警、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将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相结合,提高工作站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坚持服务企业,适应改革需要。要按照“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工作要求,推广网上办事和上门服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服务企业。坚持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