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县司法局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

  2022年,泸西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工作方法,聚焦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平安泸西建设工作会议,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印发《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泸发〔2022〕11号),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制度,印发《泸西县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年内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5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72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一网通办”方面,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事项(二级及以上深度)1181项,网上可办率达99.92%;四级深度事项960项,全程网办率81.22%。“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1072项,“一门”进驻率90.69%;入驻综合窗口事项1072项,“一窗分类受理率”100%。“一次办”方面,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1169项,“最多跑一次”率98.9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服务,清理证明303项,梳理保留事项清单32项,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承诺”代替“证明”6589件,真正为群众和企业减负。二是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强力助推依法行政。全县36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共有权责清单5989项,其中:行政许可285项,行政处罚4573项,行政强制288项,行政检查361项,行政征收42项,行政给付81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确认157项,行政裁决31项,其他行政权力154项,实现政府权力精细化管理,政府所有权力事项全部进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12345”便民热线诉求有效落实。全年共承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2524件,办结252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99.72%,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尽心竭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五是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全覆盖”活动。以法律服务机构为基础,吸收招募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网格全面覆盖、商会多重覆盖、党建重点覆盖,为全县3273个备案纳税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275次,法治体检28次,党建共建活动7次。 

  (三)聚焦制度建设,强化程序规范。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和州县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制度。2022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确定有效40件,未出台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聚焦决策体系,强化决策能力。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泸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创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三不两到会”和“两提前三充分”制度。2022年,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36次,共听取研究488项议题。除依法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均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泸政办便通〔2022〕38号),全县35家行政单位、8个乡镇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47份,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其他专题会议39次,代理行政应诉案件13件,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服务20件,解答其他法律咨询100余次。 

  (五)聚焦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实效。一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五张清单”。制定印发第一批包容审慎执法“五张清单”,共6563项,其中,免予行政处罚事项1708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881项、从轻处罚事项1972项、从重处罚事项92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74项。二是全面推行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的制度,在全州首创“罚缴分离”扫码缴款,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常态化,39家执法部门已全部完成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创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度。目前,已制定建立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第一批)83项。四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难点痛点堵点”“除障清淤”专项行动,挖掘问题63个,制定64项具体解决措施,杜绝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六)聚焦突发事件,强化处置能力。一是抓实应急监管平台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投入9万元搭建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全县应急管理基本实现信息传递网络化、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二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体系村级全覆盖。建立完善了以8个乡镇为终端的县、乡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乡镇制定预案23个、部门制定预案33个、企业制定预案80个,全年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95条,逐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在全县8个乡镇设置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救援队伍26支1200余人,其中有专业救援队伍6支516人。加强各类应急演练,全年共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危化、建筑施工、防汛、地震、消防、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行业应急演练共359场次,参演、观摩人数达99273余人。切实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全年调拨价值430.6万元救灾物资,划拨中央、省、州各类救灾资金699万元到各乡镇,建设避难场所47个,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47块、指示牌112块。四是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建设,对全县81家企业严格开展“企业自查”、“政府综合监管,部门专项监管、专家协助检查”。 

  (七)聚焦矛盾化解,构建平安泸西。一是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泸西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全省“四个专项行动”和红河州政法系统“10+1+5”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为契机,聚焦“六个严防”和“三个确保”目标,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建立“日排查、周化解、月研判、快预警”制度,深入推进“律师+基层调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N”调解模式。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69次,排查纠纷296件,预防纠纷84件,调解矛盾纠纷1045件,调解成功993件,调解成功率95%;受理诉前委派调解案件402件,调解成功402件,申请司法确认108件;召开分析研判会11次,向相关乡镇部门发函关注10件次,落实管控责任27件次。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复议员+法制审核员+律师”机制、“调解组”+“局长办公会”双集体讨论机制、“阳光复议”建设运行机制、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共享共调机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20件,其中,受理前化解7件,受理13件;经复议,4件撤回,6件维持,1件驳回,2件正办理中。13件诉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其中,9件已办结,4件正办理中,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聚焦督查整改,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强化政务督查。2022年,共组织开展政务督查45次,下发督办通知16期,督查通报2期。二是强化人大监督。年内共开展督查12次,涉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审判机关民法典宣传贯彻情况、“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疫情防控、“绿色食品牌”创建等工作,出具人大审议意见12个,督促整改4件,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2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创新建立案卷评查“专家+法制审核员+检察官”模式,对全县12家重点领域部门随机抽取52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交叉评查,经评查10件优秀、32件合格、10件不合格。全年通过行政复议发现存在问题20个,提出整改建议20个。四是强化纪检问责。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5件4人,坚决防止“灯下黑”。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38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43件,共处置问题线索313件,立案178件,处分19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留置10人,挽回经济损失1315.96元;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42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3人,第四种形态处理34人,真正做到违纪违法必追究。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年内累计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41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办结政府信箱146件。 

  (九)聚焦队伍建设,强化“标杆”引领。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下发《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学习必修课内容,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报告会和“万名党员进党校”等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组织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3次。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学习培训。举办5个类别24个专题培训班,培训全县各级干部1.2万人次,先后组织940名党员干部到上海、重庆、浙江和州内、县内进行一线学习和现场教学。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证持证人员台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2022年,共组织执法培训2轮次,参训人员达900余人。四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任职考核、年度考核、述职述责重要内容当中,强化年终考核述职评议结果运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意识尚有差距。少数部门、个别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部门、本乡镇的工作任务不清不楚,对工作没有安排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执行力。极个别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队伍建设尚有差距。法治队伍普遍老龄化,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部分执法部门没有法制机构,法制审核员占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不足5%。 

  (三)依法行政尚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尚有个别执法部门没有做到亮证执法,个别执法部门没有进行全过程记录,对执法结果说不清道不明。“不敢”、“不愿”、“随意”执法现象依然存在。 

  (四)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等方面还有差距,部分村组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把握政策不到位,在末端执行政策、化解群众诉求时凭经验,用老办法,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突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全面推行党委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强化权力流程控制,严格约束自由裁量权。加快构建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发挥好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扎实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执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二)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进一步明晰依法作为边界,依法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审批不见面,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积极推行“首违不罚”,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违法,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推动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普法”普法责任,强化普法力量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等作用,统筹推进校园、单位宣传阵地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普及为基础,紧扣民生关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建好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推动家家户户有“掌上法律顾问”,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抓好法治单位、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础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源头治理,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五)加强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一把手”述法工作,以述法促履职,督促“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纳入基层党建统筹推进,加强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务工作者培训。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加强执法、司法及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抓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养成,依法科学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