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爱国卫生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文章来源: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环境卫生治理和防控重大传染疾病的有效作用,推动新时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向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发展,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爱国卫生问题投诉处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投诉范围

公共厕所、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污水乱排乱放、排放空气污染物等现象。

二、投诉方式

以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发生在身边的“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和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进行投诉和举报。

投诉电话:0873-6621376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文秀路县卫生健康局六楼爱卫办

投诉邮箱:ynlxawb@126.com

三、投诉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11:30、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诉办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受理登记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填写投诉受理登记表,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其他投诉、信访和来电应告知投诉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投诉办理。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原则要求3—7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并在投诉受理登记表和办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办理单中说明原因。

(三)转接交办。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电子邮箱建议与投诉等,由接办人依据投诉内容,提出转办意见,以书面形式将投诉处理单函发至相应单位,做好交办记录。

(四)结果反馈。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和办复,及时以电话、书面或现场答复等适当形式如实向投诉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说明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受理程序。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建议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严格按照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或建议,及时向投诉人解释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二)严格处理时限。对每一起受理的建议投诉,要坚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及时报告。严格执行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时限、查处时限和反馈时限,及时将投诉承办情况及事项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投诉建议事项办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遵循客观公正、及时高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满意答复的原则,按规定时效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责任心不强,无故推诿,逾期回复或隐瞒不报等行为,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四)严格保密原则。投诉接办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举报、揭发、投诉单位和个人。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具体承办人员与投诉举报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