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字体:[]

  本年度报告由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医疗保障民生福祉和群众热点关注,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一是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信息10条(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公示4条,医保信息1条,预算公开1条,其他信息4条);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架等公开信息30余条。二是通过“泸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转发医保政策及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86篇。2023年“泸西医保”关注人数为1342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完善依申请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全年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共计0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制定《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具体任务和牵头科室,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二是制定《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定期做好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依法行政等专题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泸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建设。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动漫、图文、问答等多种形式,及时、高效推广重点热点工作,积极展现泸西医保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在落实保密要求的基础上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拓展空间。二是政策宣传形式不够全面,政策解读的通俗性、针对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泸西医保”公众号公开信息规范性水平,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医保信息的需求。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畅通宣传渠道,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领域信息梳理和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政策的进一步传播、落地。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