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能够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现编制我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乡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需要交由县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制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上报。二是要求各部门撰写工作简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培训情况。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增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永宁乡人民政府主要通过一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二是通过乡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的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张贴公开民众较为关心的事项,如低保、粮种补贴等;三是乡务推进情况的信息。全年共公开公示了政府政务信息38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永宁乡严格按照《保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把关工作,防止不该上传的信息发布至互联网,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一是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政府信息的公开,要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党政办工作人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再交由县政府政务公开科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情况。永宁乡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采用宣传栏、下村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比较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信息公开连续性不强。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乡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保密法实施条例》,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对乡人民政府原有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