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精神,以及省、州关于赋权事项动态调整的有关要求,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经2024年7月23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赋予乡镇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事项
《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所明确的职权事项,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不纳入本次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范围。
二、动态调整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事项
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以及体现差异性的原则和要求,在2023年赋予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事项(82项)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赋予中枢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事项60项(其中,收回24项、保留58项、新增2项),动态调整赋予向阳乡、三塘乡、永宁乡、午街铺镇、旧城镇、金马镇、白水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事项各51项(其中,收回33项、保留49项、新增2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稳妥做好赋权事项交接
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明确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与各乡镇对接,移交所需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制式文书等材料,开放有关业务系统使用权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赋权单位与各乡镇要在1个月内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要统筹指导好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前,有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赋权部门已经受理但未办结的案件,由其继续办结。有关县级行政职权赋予乡镇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以委托方式赋权乡镇的事项,乡镇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实施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未赋权以及从乡镇收回的赋权事项仍由县级有关部门实施。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赋权乡镇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精准编制权责清单
《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事项,以及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选取的《行政赋权指导目录》有关赋权事项,共同构成乡镇权责清单。县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乡镇权责清单的梳理和编制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事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更新公布。
五、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县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结合赋权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要将赋权事项有关的上级相关配套资金、装备、网络端口等下放给乡镇,同步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和跟踪指导,为乡镇提供人、财、物和技术保障,防止只赋权不“赋能”。县委编办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执法队伍组建、运行。县司法局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指导乡镇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规则和执法文书格式等,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各乡镇要压实责任,持续加大乡镇执法队伍的培训,加强乡镇执法力量建设,加强与县级各赋权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执法协作配合,选优配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持续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六、强化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严格按照省、州、县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动态调整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泸西县赋予中枢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
2. 泸西县赋予向阳乡等7个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
3. 泸西县乡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参考示例)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