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泸政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
2018-04-12
信息名称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现将《泸西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84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2018年—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7139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88号)要求,加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进一步提升我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按照“州级统筹、县市主体、乡镇包干、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和脱贫攻坚“五个责任清单”要求,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业五大产业。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产业推进行动,坚持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全产业链打造,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脱贫成效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目标任务。2020年,培育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建成适合贫困地区发展实际的产业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联动发展机制,新型合作经济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效益显著提升,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实现村有支柱产业、户有增收项目、人有脱贫门路,确保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施策。聚焦全县贫困人口动态管理锁定的13169户、52501人,瞄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坚持因人因户施策,做到产业选择精准、项目布局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受益对象精准。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等因素,结合贫困户生产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支持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 

  ——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多样化、优质化、品牌化市场需求,推动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生态、健康农产品,提高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新兴特色产业,避免产业同质化,避免不顾实际、机械模仿,引进水土不服的产业,避免突破环境容量发展产业。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政府支持、市场主体、典型引路、群众参与等方式,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期受益。 

  ——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业态,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统筹推进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产业 

  (一)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我县成功创建全国低纬度高原特色农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以及被列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云南省农业产业发展30个重点县之一等机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果、菜、药、花、畜、烟”六大产业品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加强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主导产业培植、经营主体培育、新型业态发展、技术服务保障、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建设一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对传统加工业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就地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及精深加工,全面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品牌产品占比显著提升,全县78个有贫困户的每一个村扶持建立12项重点产业,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3169户、52501贫困人口实现产业精准扶贫增收,稳定实现贫困农户不愁吃、不愁穿,如期脱贫。(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招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以绿色生态产品为导向,加快林业结构调整,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等特色林产业,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加快发展特色苗木产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观赏苗木、特色林果、中药材和花卉种苗产业。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森林经营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和效益。就近选聘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工作获得劳务收入。(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县扶贫办、县招商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支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三)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大力扶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提高优势资源转化率,提升产业层级。重点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特色轻工业,支持发展有色、黑色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建立特色加工园区,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引导产业向园区集群发展。促进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和行业“小巨人”培育工程,扶持贫困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贫困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推进贫困地区“互联网+”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扶贫办、县招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林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乡村集贸市场、农林产品专业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配中心、冷藏储运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电商营销等新型流通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导各大电商企业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营销渠道,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电商终端配送问题。对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的电商企业,可视其扶贫效果在有关电子商务奖励政策实施评审中给予适当倾斜,贡献突出的可以给予奖励。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扶贫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招商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五)发展乡村旅游业。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建设2个以上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和10个特色旅游扶贫村,培育1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统筹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资源,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开发。鼓励农村集体与有实力的大户、企业、开发商采取股份联合方式开发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打造一批农家乐、农庄、民宿、精品客栈、观光休闲农业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乡村旅游产品。推进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旅游扶贫公路建设,推进“厕所革命”,加强乡村游客服务中心(站点)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旅游扶贫村(镇)免费WIFI覆盖。加大乡村旅游培训,加强乡村旅游管理干部、村官、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农家乐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经营的项目审批备案、用地、规划、环保、投融资、林地占用、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用电用水等政策保障支持,强化政策可操作性,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旅发委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局、县招商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支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产业扶贫覆盖到户。一是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对需要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具体产业发展意愿、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贫困户的脱贫产业,与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精准衔接。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因户择业、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推进产业扶贫覆盖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确保需要产业脱贫的贫困户至少1脱贫产业扶持。三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脱贫计划,制定年度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实现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长短结合、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产业布局,对于列入当年脱贫任务需产业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纳入当年产业扶贫计划,要求精准到户,有序推进产业扶贫。四是压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汇聚各方力量推进产业扶贫,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成效落实到部门及乡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二)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农户全覆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西县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农户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7101号)要求,把积极推进“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渠道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变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为“长期受益”,整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互助金、社会捐助资金等资金投入到78个有贫困户的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服务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重筛选一大批基础好、产业强、产业链条长、与贫困户联系紧密、扶贫积极性高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对象,运用市场化方式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贫困农户增收全覆盖、产业发展、市场主体盈利的良好局面。每年财政投入到村集体经济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的资金按不低于股金的7.5%实行分红,其中6%作为加入农业综合开发服务贫困户的固定分红,1.5%作为村委会的集体收益资金,保障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对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长期劳务用工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可根据脱贫方式、脱贫户数以及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在示范评定、项目扶持方面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招商局、县旅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三)培育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本土企业发展壮大,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的龙头企业,在享受当地提供的土地、税收、水电等优惠政策,获得金融机构优惠贷款的同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承担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开展种养殖经营、技术合作、委托生产等多种合作方式,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现以产业为纽带的合作共赢。积极加大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各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的扶持力度,规范和完善运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为改变“户户都是百花园,葱、姜、蒜样样全”的自给自足小农生产方式格局,切实解决政府不能有效解决的市场、信息、科技等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扶持政策向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倾斜。到2020年,涉农龙头企业达到55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招商局、县旅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四)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培训。创新扶贫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帮助贫困地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帮助贫困地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面提供支持。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产业扶贫科技支撑专家库,动员组织各级各类科技人员,围绕贫困户创业、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合作组织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推广“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贫困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贫困村、科技人员到农村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和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建立科技人员技术服务与收入挂钩的推广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领办企业,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由政府补助相应技术服务费。对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常驻帮扶,从事技术推广、领办企业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其扶贫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业绩条件,优先推荐评审;申报高级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优先支持贫困村实施产业扶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五)加快项目库建设一是加快建立县级产业扶贫项目库。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已有项目库为基础,立足资源禀赋,围绕“果、菜、药、花、畜”五大产业,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贫困村薄弱环节,分析内外部资源条件,因村因户因人确定产业扶贫项目,以项目实施为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有效载体,确保需要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贫困户人人都有项目支撑。二是明确入库范围。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资金所安排的产业项目和其他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均应纳入项目库。三是规范入库程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脱贫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入库项目由县级审定,做到任务明晰、概算精准、措施有力。项目入库前,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项目库。四是强化项目库管理。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县级对项目库管理负总责,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适时更新,有进有出,成熟一批入库一批。五是强化项目库使用。入库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重点突出项目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安排扶持的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扶持资金。产业扶贫项目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各相关行业部门提出到村到户项目,县扶贫办负责纳入到县级扶贫项目库。(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牵头,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六)加强金融支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产业扶贫贷款,对投放力度大、扶贫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补助或工作经费奖励。创新产业扶贫金融产品,发挥金融扶贫的助推作用。做好扶贫贷款发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贫困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建立与贷款规模相适应的风险补偿资金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规模,真正做到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防控信用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扶贫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支行、红河银监分局泸西办事处配合) 

  (七)推广先进范例。把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和模式推广作为指导各地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调研、深度挖掘、精心提炼,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服水土、接地气的成功范例。积极探索推广“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模式,形成N种模式,主推四种模式,建立稳固利益联结一是产权模式。此模式主要是通过财政项目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注入到各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村集体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喷滴灌、冷库、大棚、养殖圈舍)及村集体现有的资产,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按照投资比例实现村集体、贫困户保底分红。二是组织模式。在企业需求产品较多,企业又无更多人力组织实施的地区,企业与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签订协议,交由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组织当地农户实施,达到企业收购标准后,组织收获、加工。三是服务模式。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统一流转土地给企业,企业负责对当地农户进行产业技术培训,服务社负责协调各种矛盾、纠纷、用工等服务工作,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付给服务社费用。四是创模式。主要是部分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所在地基础条件、产业发展好的地区,通过村干部、党员带动贫困户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招商局、县旅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 

  四、完善机制,精心组织产业扶贫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产业扶贫工作由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产业扶贫工作,分析产业扶贫推进情况,解决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确保产业项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对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产业扶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产业扶贫重大事项决策,抓好项目落地、进度安排、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行业优势,做好政策指导、信息服务等工作,帮助贫困户提高自身发展能力,为贫困户提供市场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技术参谋、信息提供、政策指导等工作,帮助贫困户提高自身发展素质,帮助贫困户了解市场、开拓市场、适应市场。扶贫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在统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上的沟通,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实施精准。(责任单位: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统筹。加大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扶贫力度,将项目资金重点安排到贫困地区。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创新建立“县为主体”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利用扶贫、农科、林业、旅发等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对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予以支持。项目建设内容、扶持方式、扶持环节、扶持标准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参与各项产业开发和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产业发展项目,形成政府、企业、农户等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落实对新型经营主体、电商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地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和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旅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查考核。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及时更新产业扶贫信息,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产业扶贫的透明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产业扶贫情况全面督查。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把产业扶贫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纳入对产业扶贫行业部门和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综合审计制度,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产业扶贫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产业实现精准扶贫的重点举措、各级干部群众的无私奉献精神,凝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产业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