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3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泸政办发〔2019〕54号
发布日期
2019-05-29
信息名称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扩大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扩大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扩大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9年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县扩大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云南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会精神、《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及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控辍保学“清零行动”目标不动摇,进行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优化方法,全力以赴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扩大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压实行政控辍

  1.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泸西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统筹制定本地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配合县人大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督及执法检查。

  2. 健全责任机制。严格按照《泸西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招生入学到全过程监测劝返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双线”,即县教育体育局与学校一条线,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一条线;“六长”,即“教育体育局局长(含局领导)+科室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包乡,“初级中学校长+村委会完小校长+教师”包村,“班主任+科任教师”包人。实行“乡镇长+乡镇分管联系领导+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包乡、“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包村。充分发挥学校、乡镇、村组优势,合力劝返辍学生返校。

  (二)全面加强依法控辍

  1. 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学校、派出所及村组干部力量,以户籍、居住证人口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区域6—14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失学、辍学以及家庭经济、家长工作等情况,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在反复核查“一个不少”的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联合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督促其依法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2. 加大督促家长依法履职工作力度。制定《泸西县进一步做好依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违法与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视情节轻重,依法履行“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四个程序。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对到期仍不送入学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3. 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控辍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要密切配合依法督促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严格查处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的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要严格查处违法与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结婚的人员及其监护人。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控辍职责。

  (三)全面优化管理控辍

  1. 优化招生管理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大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 严格执行整体移交制度。继续严格各学段学生整体移交和监交制度,教学点向村完小或村委会完小移交;小学毕业学生由各村委会完小向初级中学移交,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升入初中就学。乡镇人民政府或中心学校督促各学校校长(校点负责人)负责把本校学生一个不少整体移交到高学段学校。

  3. 优化学校控辍保学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要做到“五个三”。一要做到“三个坚定”,即坚定“控辍保学永远在路上”和“控辍保学一个都不少”的信念不动摇,坚定控辍保学中遇难不畏难的意志不松劲,坚定控辍保学清零目标必将实现的信心不动摇。二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控辍保学与中职招生结合,动员面临辍学学生(特别是九年级)到中职学校就读;控辍保学与规范办学结合,抓学校管理提教学质量,想方设法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乐;与师德师风结合,让每一个教师关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在校体会到家一样的温暖。三要做细“三个精准”。即对流失学生开展拉网式筛查统计,摸清底数、去向,做到摸排精准;因人而异制定切实可行的劝返和包保工作方案,做到措施精准;对辍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信息精准。四要确保“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成效巩固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五要高度关注“三个群体”。即稳固间歇辍学群体。对于各学校间歇辍学学生,要加大关爱力度,加强稳控工作,稳定就学状态。要高度关注,对人在学校,但整天处于不学习状态的“隐性辍学”学生,防止辍学;要特别关爱留守儿童及特殊家庭学生,及时掌握其思想情绪状态,及时解决学习生活及困难问题。

  (四)精准落实扶贫控辍

  1. 精准救助帮扶。要进一步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硬任务和硬指标,压实工作责任。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帮扶。要继续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切实提高教育扶贫成效。

  2. 落实资助政策。要严格按照“一户一案、一生一策”精准制定帮扶、资助方案,统筹各类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孩子不因贫失学辍学。要精准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资助政策,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普查信息登记制度和救助制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要,优先提供社会救助。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和问题。

  (五)全面加强督查控辍

  1. 强化督查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每学期开学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及工作措施进行检查,督促各校常态抓实做细控辍保学工作。县人民政府把学生入学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责任。

  2. 严格问责追责。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县教育体育局与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各学校校长与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形成各负其责,协力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县级一学期、乡镇半学期、中心学校一个月控辍保学定期通报制度,对辍学问题突出的乡镇、学校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