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30
信息名称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为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莫 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唐卫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施佳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邢 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方 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卢涌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安卫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义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施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燕 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鹏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云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雯 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张景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映勇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克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红武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殷丽萍 县民政局局长

  黄红林 县司法局局长

  夏永红 县财政局局长

  严 浩 县扶贫办主任

  谢志杰 县信访局局长

  孔 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瑞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云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局长

  保永明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李德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劲光 县水利局局长

  杨 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卫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延辉 县审计局局长

  李 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春泉 县能源局局长

  段 霞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韩慧强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茂逸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海涛 县税务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丽 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窦 磊 泸西供电局局长

  王逢春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武红刚 红河银监分局泸西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施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燕 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慧强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赵 雯 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马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大雁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富祥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建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小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 流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富平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副局长

  刘 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金友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庆云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卢永能 县水利局副局长

  谢俊峰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饶 滔 县能源局副局长

  孙 虎 县税务局副局长

  胡 静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副行长

  方 敏 泸西供电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人员、责任,扎实统筹推进本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过细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