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为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莫 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唐卫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施佳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邢 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方 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卢涌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安卫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义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施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燕 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鹏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云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雯 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张景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映勇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克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红武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殷丽萍 县民政局局长
黄红林 县司法局局长
夏永红 县财政局局长
严 浩 县扶贫办主任
谢志杰 县信访局局长
孔 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瑞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云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局长
保永明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李德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劲光 县水利局局长
杨 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卫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延辉 县审计局局长
李 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春泉 县能源局局长
段 霞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韩慧强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茂逸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海涛 县税务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丽 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窦 磊 泸西供电局局长
王逢春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武红刚 红河银监分局泸西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施 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燕 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慧强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赵 雯 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马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大雁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富祥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建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小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 流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富平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副局长
刘 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金友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庆云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卢永能 县水利局副局长
谢俊峰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饶 滔 县能源局副局长
孙 虎 县税务局副局长
胡 静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副行长
方 敏 泸西供电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人员、责任,扎实统筹推进本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过细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