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通行证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7-11-30 字体:[]

 

一、受理范围

本非行政许可适用于公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

1.我州常住户口居民;

2.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县的现役军人;

3.常住户口不属于红河州辖区范围的公民但在我县持有合法有效的《云南省居住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赴台定居除外);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并回答有关询问。

二、审批条件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有需要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的准予批准条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4.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的准予批准条件:

证件损毁、遗失和被盗的,可申请补发。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四)申请赴台湾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1.参加旅游团赴台湾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赴台湾探亲或者赴台湾团聚、居留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3.赴台湾定居的,申请“定居”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

4.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湾交流的,申请“应邀”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5.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

6.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7.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8.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③.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9.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五)未成年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六)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审批时限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赴台湾地区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

持居住证办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因私出入境证件,对于不同意签发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审批收费 :3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每次20元,多次签注每次100元。

六、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送达方式:1、直接领取:省州县窗口领取。

2、EMS。

七、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云南省泸西县中枢镇四十米大街延长线。

办事窗口:云南省泸西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白虎大道泸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咨询电话 :0873-6659596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13508835745 15987373097

监督电话 :0873-6659518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的领取方式: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也可登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

网上服务大厅及办事指南下载地址:http://59.126.193.26/hhlx.home——“审批部门”——“泸西县公安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附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