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结合县情实际,编制出《泸西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泸西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将资金下达文件及“两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5月8日至5月17日,若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73—6629782
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873—6699459
附件: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2.泸西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3.泸西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