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水域滩涂养殖证注销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2-09 字体:[]
  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调整要求,批复中白水塘水库、五者水库、茨凹水库、老盐井沟水库和新盐井沟水库由原来规划的限养区调整为禁养区。根据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规定,规划为禁养区的水域不能发展渔业养殖,不符合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条件。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拟申请注销《滇泸西县府(淡)养证〔2020〕第00001号》《滇泸西县府(淡)养证〔2020〕第00004号》《滇泸西县府(淡)养证〔2020〕第00005号》《滇泸西县府(淡)养证〔2020〕第00016号》《滇泸西县府(淡)养证〔2020〕第00019号》5本水域滩涂养殖证,在公示结束后,我局对这5本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注销登记,其证书作废。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6629782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  
  邮    箱:742711853@qq.com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