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自行车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现予公告。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泸西县自行车协会
2.泸西县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3.泸西县永宁乡旅游协会
4.泸西县猕猴桃产业协会
5.泸西县金马镇所得村早实核桃协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泸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应于公告后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泸西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逾期不交的,自本公告满60日后自行作废。
本机关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泸西县民政局
邮政编码:652499
联系电话:0873-3177307
泸西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