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司法局关于“减证便民”落实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31 字体:[]

县属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工作,按照《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醒)》要求,在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电话查访、随机拦截调查以及实地走访企业、群众、社区干部等抽查中,发现你单位在落实“减证便民”清理取消证明材料工作中,仍存在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企业索要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证明材料,现将存在问题情况转发给你单位,请接到通知后,引起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取消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云政发[2018]2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后取消、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于2019年12月24日前报县司法局。

报送邮箱:7526641@qq.com

附件1:《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醒)》

附件2:《省政府取消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云政发[2018]23号)》

2019年12月20日

泸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