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发布时间: 2019-12-30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工作目标

(一)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5%。2019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

(二)在“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三)在“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县级3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级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 升级完善网上平台

积极配合省、州做好申办受理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的推广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推广“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统一身份认证模式,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漫游”。依托统一的“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府热线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追责问责的运行机制,畅通政务服务“一张网”咨询投诉在线渠道,助力政务服务事项快速协同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梳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平台办事服务事项要与各级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实现事项数据同源和分类管理。(县审改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修订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采取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等方式,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智慧”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积极配合州级梳理“一部手机办事通”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以公安、人社、教育、卫计、民政、住建等领域为重点,优先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充分集成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的APP,实现用户统一、业务融合;积极探索采用无感支付、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提升“一机在手、服务无忧”的办事体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机不可失”。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

1. 加强实体大厅建设,实现“多门”变“一门”。按照省定标准,加快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梳理规范各级进驻实体大厅办理事项目录清单,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集中办理,确保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外,2019年底原则上不再保留县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 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多窗”变“一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窗口,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事项受理清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探索,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3. 统筹整合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实体大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智能引导、智能辅助、自助服务等功能,加快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依托网上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有关信息在网上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终端、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管理发布,确保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匹配、办事指南吻合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高度一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行办事要件标准化,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积极配合省、州统一编制本行业本系统进驻网上平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全省通用,做到省、州、县、乡、村同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基本统一。同时,将标准化成果充分运用到网上平台,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异、服务均等化。(县审改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 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梳理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全面推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实现全县范围内同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等统一。各有关部门统一编制规范的各类空表、样表,纳入申报材料清单中统一管理。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县审改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 梳理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全面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同步展示、联动办理。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问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网上平台项目化办事服务功能,推行“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键申报、一处反馈”的“打包”服务,推动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县审改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 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强乡镇、村(社区)实体大厅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全面完成网上平台与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县、乡、村全覆盖。(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让“数据多跑路”

1. 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积极配合省级改造本系统、本行业的跨层级垂直业务办理系统,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政务数据和业务应用“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重点推动教育、农科、公安、市监、人社、国土、环保、住建、民政、卫计、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各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 强化数据对接成果运用。将梳理规范形成的办事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统一作为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配置的数据源,实现材料目录统一引用、映射关联,夯实材料复用底层支撑。通过数据共享交换,汇聚沉淀审批结果信息,推动部门证照等电子文书数据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的运用。深入分析事项办理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汇聚各部门共享数据需求,完善共享责任清单,推动部门间特定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研究,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根据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逐项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宣传复制推广,推动专项行动开展。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利企便民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工作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做好总结提炼工作,在全县复制推广各地“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选择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地区,适时召开现场会,形成“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局面。(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模拟企业和群众办事、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改革推进和窗口服务情况。建立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机制,依托网上平台监督投诉系统健全办事评价功能,结合群众投诉、差评、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办事服务质量量化评估通报。通过“放管服”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理。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本方案任务分工基于部门和单位现行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党政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的,承接相应职能职责的部门、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工作任务调整和衔接,确保无缝对接、持续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