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区域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1-17 字体:[]

  为加强和改进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发展,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号)、《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9〕16号)以及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通知精神,按照泸西县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要求,遵循“细化督评、重视整改、严格复评”的原则,县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体育局每年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泸西县中枢镇阳光幼儿园等29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圆满完成了第三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线上和实地查看的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8所幼儿园参加自评,其中公办园26所,民办园82所(含79所普惠性幼儿园、3所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班)人数16821人,其中女7876人,三年入园率90.52%,教职工1452人,专任教师782人,教师学历合格人数764人,合格率97.70%,学校占地面积183988.29平方米,建筑面积127183.44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0.94平方米。

  泸西县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29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农村园),民办幼儿园27所(农村园)。

  本次评估主要采取召开预备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反馈会、系统督评等方式,对幼儿园办园行为五大方面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全面了解幼儿园的办园情况。

  本次督导评估结果(满分1000分):

  2021年:督导评估了29所幼儿园,达标情况:优秀(950分及以上)幼儿园有0所;良好(850-950分)幼儿园有1所,占3.5%;达标(750-850分)幼儿园有24所,占82.8%;未达标(750分以下)幼儿园有4所,占比13.8%。

  综述2021年的评估情况,各幼儿园基本符合办园条件;安全卫生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安全防护、检查、卫生保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消防制度落实到岗到人,按要求对教职工、幼儿进行健康检查,无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故发生;能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教职工数量基本符合相关标准,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无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件出现,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教师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但相关社会保险没有按规定缴纳,教师队伍不稳定;实行园长负责制,执行财务制度及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招生,科学管理,办园规范,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致力于为幼儿园营造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不断完善办园条件。一是具备办园资格。幼儿园办园资质齐全,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基本能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目前,全县幼儿园均设置在安全区域,周边无污染、无噪音;园内布置合理,环境优美,符合幼儿生活、活动。二是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中心”“一村一幼”的目标。自2018年以来,实施计划总投资8188万元,规划用地约53亩,建筑总面积24540平方米的泸西县城东幼儿园和泸西县机关幼儿园(迁建)建设,届时可增加学位约2460个,增加在园学生约2460人;投资1583万元,建筑面积5660平方米的“一乡一公办”幼儿园午街铺镇中心幼儿园已建成,现已投入使用;投资2400余万元,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的7个学前教育项目,中枢镇第二幼儿园、金马镇新坝中心幼儿园、向阳乡沙马幼儿园、旧城镇板桥村委会幼儿园、白水镇红杏可保幼儿园、白水镇小直邑幼儿园、白水镇吾乃白幼儿园已建成,现已投入使用;投资112.4万元,建筑面积1026平方米建设中枢镇大兴小学附属幼儿园,现已投入使用;继续推进计划投资1767万元的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确保2022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继续推进计划投资1100万元的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确保2022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公民办幼儿园的建设,扩大了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同时继续鼓励农村小学举办附属幼儿园(班),也可以增加一部分学位,增加在园学生。三是完善软件设施配备。户外场地、户内活动室的铺设进一步改进;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教学活动设施、生活设施、安保消防设施、卫生设施基本符合要求;自制和采购玩教具种类多,玩教具数、图书量基本满足幼儿需求,且环保、安全、实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幼儿发展,区域材料丰富,使用性较强,区域活动和户外活动有特色。

  (二)不断保障安全卫生。一是有组织有制度。各幼儿园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长负责制,安全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和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制度、各种应急预案等建立健全。二是有落实有痕迹。安全工作有部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幼儿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能够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标识位置醒目,有安全提示,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记录和资料齐全;室内外环境干净清洁,各种物品、玩教具等摆放整齐;幼儿园食堂都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留样和餐具消毒,且有凭证、记录;膳食搭配科学合理,一周内有不同更新;能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饮用水,并能保证幼儿按需饮水;定期开展教职工和幼儿体质健康检查;定期对幼儿教室、活动场所、生活游戏物品等进行消毒、安检,疫情防控严格有序,不减压。

  (三)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一是内容完善管理规范。制定下发了《泸西县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建立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管理体系,各乡镇安排幼教专干对当地幼儿园的保教进行严格管理。按照《3-6岁儿童发展指南》要求进行保育教育。二是保教质量得以提高。对已评估的29所幼儿园,总体上在教育理念、目标设置、教育内容、各项计划、活动组织实施、活动氛围等方面比较科学规范,切实可行。大多幼儿园教学年、月、周、日计划、总结和教研计划、总结科学合理,有落实。幼儿一日活动安排合理,组织有序。幼儿园能够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集中教学活动的形式完成五大领域的渗透。注重环境创设与区角设置,部分幼儿园能够在环境创设和区角设置中考虑到幼儿在各年龄的发展水平和兴趣点。引导幼儿园克服“小学化”倾向,保证幼儿园的保育教育等正常有序开展,全县幼儿园办园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幅提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及“班改幼”等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52%,普惠率达97.36%。四是家园合作有效。幼儿园高度重视家长工作,每学期能够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家长活动。如开学初、期末家长会,家长培训,庆六一亲子活动等等,以活动为载体,丰富家教理念,促进家园合作。通过教师、家长问卷,保教人员教育理念符合《指南》精神,鼓励幼儿自主游戏,尊重幼儿个性发展;家长对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很满意,教师能做到关注每一个孩子。

  (四)不断健全教职工队伍。一是增加幼儿教师量。在保证全县总体编制不超的情况下,挤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指标,为县机关幼儿园、中枢镇幼儿园补充10名幼儿园教师。同时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调编增加幼儿教师招考、通过培训转岗、交流支教等方式不断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2020年专项教师招考的24名幼儿教师,做到均衡分配,全部补充到全县公办幼儿园学校,从而扩充了一定量的师资队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每年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泸西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对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云南省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对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员进行岗位培训。通过“国培计划”项目,选拔15名幼儿教师到云师大参加幼儿园教师脱产置换培训,组织400名幼儿园教师参加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开展“送教下乡”培训20余次,培训幼儿教师1400多人次,对全县幼儿园园长、分管教学或后勤的副园长200余人次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尽量配齐配足人员。幼儿园能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大部分幼儿园园长、教师、保健员、财务员、安保员、炊事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有专业资质,有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健康证等。四是工资待遇得以保障落实。幼儿园都能按月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部分幼儿园寒暑假有一定数额的工资发放。五是幼儿园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各种活动有资料、有记录。通过家长问卷,家长对幼儿园评价好,满意度较高。

  (五)不断规范内部管理。一是加大宣传支持力度。县教育体育局采取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组力量、联合部门执法,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张贴公告,在媒体台发布有证幼儿园信息公告,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方式,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对35所无证民办幼儿园审批17所,整改5所,取缔13所。二是各项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较规范。各园有《幼儿园章程》,成立了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党、团、工会组织较健全,形成园长负责、园务班子共同管理、家长参与监督管理的管理体系,做到家园共育。三是经费收支较明确。幼儿园严格按照标准收费,按要求开具票据,及时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严格财务管理,账目清楚伙食费单独建账,幼儿膳食费做到专款专用,并能按周公示幼儿食谱。四是招生行为规范。按“属地管理,就近如园”的原则,幼儿园均能做到接收符合年龄规定的幼儿入园,除正常入托体检外,无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现象,建立幼儿园招生制度,做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五是家园互动有力。家园联系较为紧密,沟通方式多样,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园互动活动(元旦、亲子活动、儿童节、半日开放、家长座谈等)。在幼儿园的大型活动中家长委员会直接参与活动,充分发挥了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办园条件

  1.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施设备不足,不标准。

  2.一些靠租用、住房改造或场地狭小的幼儿园条件较差,生均占地、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不达标。

  3.幼儿园班级用房不配套,幼儿的睡室、洗漱室与教室相距甚远。

  4.少部分幼儿园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个别幼儿园卫生保健设施需要全面配备。

  6.大多幼儿园没设置沙坑、小菜园等活动场地。

  (二)安全卫生

  1.个别幼儿园安全工作不够细化,相应的记录不详实。

  2.个别幼儿园安全卫生制度不完善,没上墙。

  3.少数幼儿园带量食谱的营养评估没做。

  4.个别幼儿园一周食谱公示不及时,也没公示在醒目位置。

  5.部分幼儿园食堂设施不标准,光线暗,面积小。

  6.个别幼儿园厕所设置不标准,还在是坑槽式。

  7.个别幼儿园没有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

  8.少数幼儿园卫生保健室不标准、规范。

  (三)保育教育

  1.个别幼儿园缺少根据幼儿年龄段制定不同的一日生活安排表。

  2.少数幼儿园教师专业书籍种类少,幼儿图书种类少。

  3.少部分幼儿园玩教具、游戏材料种类数量不足,自制玩具不太规范。

  4.大多幼儿园由于活动室面积小,区角设置达不到5-6个的标准。

  5.部分幼儿园教研活动开展落实不够量,内容不具体。

  6.部分幼儿园制定的年度、月、周、日教育计划不科学,或是没有对应落实。

  (四)教职工队伍

  1.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少,大多为临聘人员;村完小公办附属幼儿园大多为小学教师和临聘人员。

  2.教职工师资力量整体偏弱,学历达标率不高,专业教师少,专业性不强。

  3.村级幼儿园均为临聘人员,根本无法满足“两教一保”的配备需求。

  4.部分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达不到100%,缴纳“五险一金”达不到相关要求。

  5.个别幼儿园教师外出培训经费、记录、票据资料不完整。

  (五)内部管理

  1.部分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2.个别幼儿园党团组织、教代会不健全,教职工组织关系资料不完整。

  3.部分幼儿园家园共育活动量少,开展形式比较单一。

  4.大多数幼儿园没按月公示费用使用情况。

  5.部分幼儿园财务收支不够明细,采购相关票据证据不足。

  6.少数幼儿园档案材料的整理不够规范,不够健全。

  7.部分幼儿园各种制度不健全,没上墙;管理上不够规范有序。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监督幼儿园不断加大幼儿园办园投入,改善、搬迁或新建办园,完善保教设备设施,夯实幼儿园发展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园理念,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关注和重视直接关系到幼儿生活、游戏和学习方面的条件改善,精心布置园舍,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督促幼儿园按照相关标准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教师园本研修和自我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保教质量。一是加大投入,确保幼儿园玩教具、活动材料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引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区角、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二是注重保教结合,引导和督促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采取科学的保教方法,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三是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加强膳食营养,按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障普惠入园。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积极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要求幼儿园加强园务管理,一要强化园内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二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三要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精神,科学保教,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四要进一步加强家园联系,多途径、多形式地增进家园沟通与协作,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我们将以每次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加强整改,努力做好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泸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