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及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7 字体:[]

各乡镇中心学校、农村乡镇各中学:

  为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持续推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及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在乡村学校(不含县城及以上所在地)从教年限累计满20年及以上仍在乡村学校从教的在职教师。从教年限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前后从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其

  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二、基本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有道德情操。长期坚守在乡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积极向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师生学习的典范。

  (三)有扎实知识。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当地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有仁爱之心。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用仁爱之心教育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引领学生全面发展,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在以上基本条件下,各乡镇推荐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重师德。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服从分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堪为师德楷模。

  2.成绩突出。自2021年逆推3年所任学科教育教学成绩在县级及其以上统考中,小学有3年居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五名,中学须有3年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若2021年教学成绩结果尚未出来,自2020年逆推3年计算成绩)。

  3.满额工作量。按部颁标准完成应有工作量。

  4.优先条件推荐。三个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从教时间长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长期担任班主任的优秀教师。

  (七)不重复申报。为避免重复获奖,历年已获得过云南省从教20年以上优秀乡村教师表彰奖励的教师不再推荐申报。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

  农村乡镇各中学、各中心学校各推荐1名报县教育体育局,经县教育体育局评委小组评选,推荐出与州级分配名额等额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对推荐上报并经省认定的2021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 年以上优秀教师由省级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工作纪律

  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奖励力度大、影响力强。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不搞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各学校请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所需材料(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附件5、附件6纸质版)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推荐,造成后果由相关学校自己负责。

  联系人:刘申虎,邮箱:920780954@qq.com。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