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7 字体:[]

  泸教体发〔2021〕103号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49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4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5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泸人社专〔2021〕7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正高级教师的申报评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正高级教师评审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的倾斜力度,推荐评审正高级教师的人员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我县对申报正高级职称资格的学校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一线普通教师分开,按上级规定比例推荐。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人员必须有1年以上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经历。各学校、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还必须报送审核过的《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业绩汇总表》(附件7)。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提交“资格、评审名册”一份,表册必须是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制作的计算机打印件,同时报送电子版。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A3纸手册打印,申报中职、初职一式一份,高职一式二份;特别提示,盖章页应设置在封底页)。

  (二)评审材料:

  1.《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2.《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任教、示范课登记表》(高级教师)、《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证明》(正高级教师);

  3.身份证;

  4.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聘书;

  8.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报职称当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考试且合格);

  9.培训(进修)证书;

  10.有关获奖证书;

  11.履现职期间履职考核年份证书复印件;

  12.履现职时首次工资兑现文件;

  13.学科业务工作报告;

  14.论文(无论文要求的除外);

  15.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业绩汇总表;

  16.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仅限民办材料)。

  申报人员必须提交1篇以上本学科业务工作报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条件;业务工作报告的内容为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研究探讨,形式不限,但不得以履职考核、年度总结等材料代替。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

  所在单位必须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经审核后合格的材料由主要负责人和职称管理人员在相应位置签名认可;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以上申报材料1—11项按顺序制作成册。申报人员材料袋单位名称:泸西县××学校(与各校行政章一致)。申报正高级教师的材料袋封面“工作单位”一栏须从州市一级填起,如“泸西一中”须填写为“红河州泸西县第一中学”。

  三、相关政策

  (一)根据《云南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未经聘任或聘任后履职年限不够的,一律不予受理。履职年限以足年计算,即:对年对月。从单位岗位聘书的起聘时间起计算,截止今年10月份。

  (二)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需经过下一级评委会评审和推荐。由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看硬件是否符合条件,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印章分别上报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

  (三)论文。除申报正高级教师以外,按规定县市及以下学校(单位)人员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同时取消论文鉴定。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仍可作为材料提交。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论文须送交高校并经2位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教授鉴定通过,并论文鉴定意见书。

  (四)教育教学情况。申报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反映真实准确并签名认可、加盖单位盖章;属外校调入的,其在外校教育教学情况由现在所在单位查证核实。城区学校(单位)申报高级教师提交的《乡村学校任教、示范课登记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申报正高职教师提交《乡村学校任教证明》(附件4),须经办人签名、相关学校(单位)及县市教育体育局盖章。

  (五)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确认。严格按照《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云人职发〔1996〕87号)和《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云职改办〔20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和在部队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专业技术人员,须按拟聘职务系列的要求,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重新评审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任职资格,需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一律参加相应资格考试。

  (六)党校学历申报认定按原来规定执行。

  (七)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按《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试行)和<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298号)的规定执行。

  (八)对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脱贫攻坚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参加脱贫攻坚服务年限可视同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或服务基层的工作年限;参加与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材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校外机构高级教师的申报人数根据所在单位公布的空岗数额以及推荐竞聘条件,控制在高级教师空岗数额内申报。

  (二)各单位各学校须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申报及评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业绩汇总表》(附件7)。公示材料(照片及文字材料)上报其他申报评审材料时一并报教育体育局审查。

  (三)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报相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推荐评审工作。

  (二)坚持以德为先。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在申报推荐时,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的方式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注重工作实绩。各学校、各单位在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时,对一线教师要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要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四)强化评审监督。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健全投诉机制。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认真落实关联评审专家回避制度;不断完善投诉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人社、教育部门将适时对各县市、各单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督查,发现未严格落实申报评审相关规定、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条件或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并视情节通报相应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六)在有关资格评审表格、材料中,属于由单位负责填报的项目,一律不得由申报人填写。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与申报材料的核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以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为依据,对申报人的出生日期、学历、履职年限和专业年限、经历、年度考核、奖惩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审核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是否合适,要对申报人提供的业务工作报告、论文、论著(译著)、科研(技术)奖励、承担完成的科研课题(项目)及其成果转化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单位应采取“三公开”的形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单位要按照评审计划,采取一定的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政策及申报条件进行公开;将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公开;将单位对申报人的考评推荐、审核结果进行公开。通过以上“三公开”增强透明度,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单位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要层层负责,严格把关。对每个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单位审核意见后上报相应评审委员会。

  (八)《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须由单位填写;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的基层用人单位,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所有表格及材料除了打印件外均要求用正楷字填写,字迹务必书写工整。

  (九)在申报与推荐工作中,申报人和单位务必以对本人及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全州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295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5号)执行。

  六、其它问题

  (一)今年高、中、初评委活动时间均为10月份。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各学校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8:30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并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上级部门对评审工作有变动或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申虎,座机:0873—6625034,邮箱:920780954@qq.com。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