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3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省州驻泸有关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泸西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全县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西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涌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云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德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马学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 雯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周静红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大雁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熊永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建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振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 流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富平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副局长

陶光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迎达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显敏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若珏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胡 进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副行长

李广龙 红河州泸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德光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重点任务分解

(一)加快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

1. 及时调整收费系统设计变更,对2020年1月1日后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按省联网入口治超系统、ETC门架系统、ETC车道设计要求,修改完善设计图纸;对2019年12月31日前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除进行设计变更外,要对出口计重设备按简易模式设置计重设备,形成过渡方案;对已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按省联网入口治超系统、超载车辆调头、ETC门架系统、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改造等工程实施收费站改扩建。(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交通运输局配合;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 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系统建设,实施收费站改扩建、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改造、新增ETC门架、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载车辆调头等工程建设改造,升级完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业务管理系统。(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 完善通信传输系统建设,确保收费数据传输质量和网络安全。(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 开展收费系统联调联试,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并按要求实现新旧收费系统切换。(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交通运输局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运营服务管理工作

1. 按新联网收费运营规则,加强收费稽查,提高系统维护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运营服务意识。(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 加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

1.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ETC宣传推广工作,动员本地区车辆安装ETC。(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 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提高ETC发行效率,缩短新办ETC用户信息采集时间,确保ETC准确快速发行;充分发挥“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资源优势,支持自主选择记账服务金融机构、自行注册并安装激活,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多渠道服务。(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负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

3. 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货运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扩大ETC用户量,确保2019年底全县ETC用户达到2.745万辆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自2019年9月1日起,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电子发票报销。

第一步,公务用车: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ETC安装使用率100%。(县机关事务局负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党员及职工家属私人车辆:完成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私人车辆ETC安装使用率100%。(各乡镇、各部门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

第三步,特种车辆、营运车辆等:完成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货运车辆ETC安装使用率100%。(各乡镇、各部门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其他社会车辆:按车辆所在地辖区完成其余社会车辆ETC安装使用率80%以上。(各乡镇负责,县车管所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 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快推进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依托银行网点、4S店、车管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安装。(县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县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 优化ETC产品服务,完善全县联网收费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对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广ETC+无感支付,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混合车道全覆盖。(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优化调整收费政策

1. 按照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完成全县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化工作。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2. 清理、规范通行费减免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健全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五)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优先保障有关工程建设用地指标,项目用地选址必须遵循节约用地原则,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选址必须符合泸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无法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应急用地必须半年内完成用地手续,否则按照违法用地处理)、林地占用的审批工作。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7月底前完成)

(六)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新通车高速公路优先录用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要成立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行业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安全预案和保通方案,细化安全举措,加强有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强化资金支持。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市场机制筹集等方式解决,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四)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标对表,制定细化工作进度跟踪表,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有关数据等。领导小组要建立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度开展专项督导,并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纳入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范围,考核结果与高速公路收费费率标准挂钩。(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积极主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新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