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4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6627333,传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综合科

  邮  编:6524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云南诚源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植物素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泸环审复〔2023〕10号

2023年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