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琦继承被继承人陈彩芬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1日
序号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土地/房屋 |
备注 |
1 |
陈彩芬 |
赵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中枢花生地小区 |
532527101001GB01935F00010001 |
90/230.42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