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白水2024030号)

发布时间: 2024-04-17 字体:[]

  白水镇桃园村委会小华西村民小组张桂才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张桂才,证书编号为泸集用(1994)字第72120013号,面积:5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桂才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