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三塘乡俱久村民委员会石阶脚下寨村万红明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泸土集用(1999)字第4-009号,使用面积161.4平方米,因管理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致电:15750068571。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红明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