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印发的《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泸发〔2022〕11号)的通知,加快推进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晚上,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泸西县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完善了“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构建了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我局涉及的所有权责清单共9类,共175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10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共6类,共55项。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测绘质量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地理信息安全检查、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四个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事项清単、一般检查事项清单以及“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了动态调整,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7名、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3个。计划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对泸西县范围内系统监管的测绘资质单位、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检查抽查,抽查比例为5%,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报批、乡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报批等方面,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积极知道,全力跟进,加大部门协调力度,简化报批流程,压缩报批实现,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谁接件谁为第一责任人”的宗旨,明确、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办理登记所需的材料、登记内容和登记清单。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更严格要求不动产登记业务水平要求,更有效地服务办事群众。三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和处理机制,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更高效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四是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延伸乡镇,方便群众办理登记,打通便民利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自然资源局窗口、各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增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六是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小区“交房即交证”工作。七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及互联互通。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落实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改革审批凡是,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我局采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积极主动深入各单位,收集梳理泸西县“十四五”期间及国土空间规划期间拟用地项目近500个,并上图入库。利用“三区三线”划定契机,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划定规定,通过提供举证材料,尽最大力度将用地项目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尽量把重点项目划入城镇开发边界,为项目的实施留足发展空间、发展通道,从源头上解决制约项目建设卡脖子难题,确保重点项目加速建设。
3.推进“多测合一”工作,发布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是做好部门件的信息共享工作,推进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充分交换。二是做好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协同工作,通过主动核对登记信息,及时更新登记信息,边“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群众提供更加节俭、更加便捷的服务。
4.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缩减承诺办事时限60%,细化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深度,科学合规选址,优化企业资质审批服务。
5.推广惠企政策。严格执行省、州惠企政策,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准部分城市继续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项目进行减免。按州政府文件要求,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办理预售许可交一半城市基础社会配套费,等工程竣工时再交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
6.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五张清单”,我局认真梳理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3项、从重处罚事项清单1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由政策法规科及法律顾问负责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同时,成立审核领导小组。必要时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专业人员参加审核,遇到特别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执法决定将法制审核意见报经局党组会审议。二是明确审核内容、流程。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政策法规科建立了法制审核团队,机构配备人员4人,达到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7%。2022年召开案审3次,法制审查案件20件。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定公示和听证制度。一是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二是建立《违法案件审理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与云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自然资源管理活动全过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梳理编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双公示”目录清单》,并根据职能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的公示内容包括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事项,统一公示在政务大厅公示栏。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我局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40余台(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分发给各基层自然资源所和执法监察大队。同时,设置了2间询问室,用于行政执法,从文字、视频、音频等多方面进行执法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动态巡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法定化,行为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2022年以来,开展土地动态巡查389次,出动1107人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42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9份,口头法治教育23起,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42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60起,结案34起,收缴罚款28.181万元,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起;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图斑共64个,涉及土地面积 9046.44亩(耕地面积 2807.5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3.83亩),通过对图斑实地核查、放样测量、三图叠加等,分割成71个地块(合法图斑9个,总面积189.38亩;其他图斑53个,总面积8826.78亩;违法用地图斑5个,总面积7.62亩)。目前,67个图斑已填报系统等待审核,还有4个图斑正在办理中。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为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我局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订购《新土地管理法》学习读本110本,《自然资源管理知识100问》读本110本,《新土地管理法》释义20本,新《土地管理实施条例》50本分发到各科室负责人,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业务知识。
(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土地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申领、换证、注销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现取得执法证资格人员59人。
(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
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成立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广泛宣传《条例》,重点宣传纠纷化解的优势、矛盾纠纷的衔接联动,扩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度,提升依法化解纠纷的效率。
1.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我局认真排查接受的信访事项,针对突出信访矛盾风险隐患制作清单,每月定时对信访矛盾事项进行统计梳理。2.全力化解,动态管控。针对突出信访矛盾人群,制作包保措施: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加以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认真做好信访人的化解稳控工作;密切关注信访人思想动态,避免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几群体性上访,发现赴省进京上访苗头及时报告;在政策范围内解决起合理诉求,并积极创造条件化解。
3.针对上级交办的重点群体房地产领域不动产权办证问题,我局排查不动产登记问题小区33个,制定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2〕22号)和《泸西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清单》,并积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化解矛盾,目前33个问题小区全部化解,办理4432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该群体平稳可控;针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人员,村小组已安置宅基地,我局已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我局与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协商,由中枢镇人民政府派工作人员到福建省三明市盯守,我局承担经费开支,该信访人员情绪平稳,正常在工地务工。
五、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一)健全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和应诉是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2022年,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明确行政复议机关为泸西县人民政府。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及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二)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起;收到行政应诉案件6件,驳回起诉3件、撤销行政决定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
六、存在问题
(一)在处理新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能力还不足,新政策的执行落地还不够高效快捷,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与公检法加强沟通。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全面、深入。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三)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严格落实《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泸发〔2022〕11号)》,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三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施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五是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水平。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