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三对照”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9-05 字体:[]

   

  泸西县财政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一、对照制度规定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托《泸西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范围和质量要求等工作事项,针对以前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难度、热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模板、评价方法、取数依据等参考意见,为绩效评价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二、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开展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县财政局严把单位绩效目标申报关,从源头把控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立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评价时严格对照设定目标逐一开展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评价标准统一,杜绝了以前目标设立和绩效评价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

  三、对照评价质量要求大力简化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事后绩效评价核心是对各预算单位整体工作、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全面检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泸西县财政局在确保评价质量明显提升、工作量大幅减轻的指导思想下,把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纳入“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管理,把以前年度不合理、不切合实际的评价方法、评价报告中和绩效管理相关性小的要求进行了大量的优化和简化工作,有效减轻了基层财务人员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