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10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信息名称
解读《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
 一、《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意义

  城市管理水平影响着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管理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丰富,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诸多矛盾和问题,如执法主体地位不明、执法依据不够、执法手段有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多头执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交通拥堵、无序停车等城市管理“顽疾”屡禁不止。同时,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新情况,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原有的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如城市噪音污染防治、饲养动物管理、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等领域存在“执法管理空白”,急需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 

  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城市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求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 

  为落实中央精神,泸西县于2021年6月17日正式出台《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内容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县城市管理规定的缺位,为我县城市管理活动提供了依据,为加强城市管理提供了执法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设12章74条,从规划建设管理、交通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9个方面对城市进行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及行为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保护措施的有效实行,《办法》制定第十一章作出处罚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均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上位文件为依据由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办法》还明确了施行时间和解释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