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25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文号
(第19号)
发布日期
2022-08-17
信息名称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19号)

 

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8月15日23时许,泸西县对已实施居家管控的西藏返泸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初筛阳性,为迅速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泸西县社会面实行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身房、文体中心、舞蹈房等健身场所,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歌厅、茶室、酒吧(酒吧性质的餐吧、烤吧、水吧、小吃店和休闲吧)、游戏厅、游乐场、台球室等娱乐休闲场所,洗浴中心、美容院、养生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营业;县城、乡镇和农村集市赶集活动、广场舞暂停,公共交通行业暂缓运营。

 

二、其他行业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有序经营。其中,餐饮(含烧烤店)行业禁止堂食,采取线上点单、到店自取、无接触式送餐等方式提供服务;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营业场所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 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进出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1米线”等防控措施。

 

四、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严禁聚餐、严禁聚集。

 

五、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县,因货物运输、物资保供等货车司机和因学因病因丧因其它特殊事项确需外出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凭“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行。

 

六、入(返)泸人员按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8号)相关要求进行管控。入(返)泸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等住宿场所,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县城区所有单位、职工、居民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全员核酸采样检测。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监督管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10大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临时管控管理相关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如有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