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49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信息名称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弃物管理以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泸西县2022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日常监督
  (一)传染病防治
  1. 工作内容:重点对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全覆盖,随机抽查部分村卫生室。对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2. 时间安排:2022年1月至12月。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1. 工作内容:每月开展2次隔离观察场所专项检查,及时上报隔离场所相关材料;每月开展1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场所专项检查,及时上报疫苗接种监督检查报表;每月开展1次核酸采样、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及时上报核酸检测督查情况报表。
  2. 时间安排:2022年1月至疫情结束。
  (三)血液安全管理
  1. 工作内容:重点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来源、储存、运输及用后管理情况,确保全年覆盖一次。
  2. 时间安排:2022年1月至12月。
  二、开展“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
  (一)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和与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年度抽检计划和“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完成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任务。
  (二)时间安排:根据“双随机”国家、省级抽查情况确定抽查开始时间,确保2022年9月底前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三、专项督查工作
  (一)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1. 工作内容:完成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辖区经营消毒产品的超市、药店抽查工作。
  2. 时间安排:2022年4月底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超市、药店的消毒产品抽查工作。
  (二)医疗废物管理专项工作
  1. 工作内容:督促无法在48小时内完成病理性医疗废物转运的边远地区卫生院、民营医院,设置冷藏设施(配备专用冰箱等)。
  2. 时间安排:督促无法在48小时内完成病理性医疗废物转运的边远地区卫生院、民营医院在2022年8月底前配备冷藏设施(专用冰箱),规范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