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泸西县委“党组字〔2022〕2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兵 任泸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免去泸西县财政局副局长,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燕 荣 任泸西县财政局副局长,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 亮 任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奉生 任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魏云华 任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事业干部);
桑玲红 任泸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事业干部);
焦建波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局长(事业干部);
沈俊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泸西县地震局副局长(事业干部);
徐胜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泸西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事业干部);
李林红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副局长(事业干部);
韩爱平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副局长(事业干部);
吴 锋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副局长(事业干部);
韩慧强 免去泸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云芳 免去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彭富祥 免去泸西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余 晖 免去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尚江洪 免去泸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事业干部)职务;
陈 猛 免去泸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金晓生 免去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周 虓 免去泸西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