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泸西县委党组字〔2020〕18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 娜 任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泸西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毛俊刚 免去泸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