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了《云南省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云南省泸西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时间:
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地点:
泸西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张永晖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局长
2.决策发言人
孙永恩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 鹏 县烟草专卖局中枢专卖监督管理所所长
3.听证监察人:
高文红 县公证处负责人
孟瑜莉 县公证处公证人员
4.记录人:
赵 润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综合管理员
张树斌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证件管理员
5.听证会参会代表:
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5位,实到15位,具体名单如下:李俊楠、李荣先、王明永、李洪明、邵斌、赵文新、郑友友、马纯润、周冲福、段锐、尚小英、赵刚、杨荣伟、姜力滔、秦金禄。
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的规定进行,由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查明听证会参加人员是否到会,并宣布听证会的内容和纪律,听证决策发言人就《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说明,参加听证的代表依次陈述,听证决策发言人对代表们的发问当场予以答复的顺序进行。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提出的问题:1.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申请人申请,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上述表述中,没有提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请说明?
2.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没有法律或法规依据?
四、决策发言人陈述情况
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提出的问题的回复:
1.申请人有意愿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必须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的条件下方可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有法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五、听证监察发言和要求
听证主持方在听证会召开前,在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分别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上分别发布了1、2号公告,本次听证会代表15人,涵盖了人大、政协、市管、工商局、零售户、消费者、拟申请户等多方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主持方征求了各方的意见,代表们也发表了意见,听证主持方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此次听证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所征集的意见及听证程序,按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
六、听证会结论
同意《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云南省泸西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6月22日